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22年下半年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招录体检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22年下半年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招录体检公告
根据《深圳法院2022年下半年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招录公告》有关规定,龙华法院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招录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人选(附件1)已公告,本次招录体检工作安排如下: 体检安排在12月7日(周三)上午,请参加体检人员于12月7日上午8:00前到深圳市人民医院龙华分院(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观东路101号)3栋一楼健康管理中心前集合,签到后统一安排体检,必须空腹。参加体检时务必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1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未经同意不参加体检的,按放弃处理,取消招录资格。联系电话:0755-21050772。  未尽事宜,以我院通知为准。   附件:1、龙华法院2022年下半年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          人员招录考试体检人选名单       2、体检注意事项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5日 附件1:龙华法院2022年下半年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招录考试体检人选名单.xlsx 附件2:体检注意事项.docx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22年下半年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招录考试总成绩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22年下半年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招录考试总成绩公告
根据《深圳法院2022年下半年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招录公告》(以下简称《招录公告》)有关规定,2022年11月25日,我院组织了招录面试和资格复审工作。 根据《招录公告》,招录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法官助理职位总成绩合格线为78分、书记员职位总成绩合格线为76分。现将龙华法院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招录考试总成绩(附件1)予以公告,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附件2)。 由于疫情原因,体检时间后续另行安排,请体检人选密切关注我院官网。 未尽事宜,以我院通知为准。   附件: 附件1:龙华法院2022年下半年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招录考试总成绩(合格部分).xlsx 附件2:龙华法院2022年下半年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招录考试体检人选名单.xlsx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28日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22年下半年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招录面试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22年下半年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招录面试公告
根据《深圳法院2022年下半年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招录公告》,现将本次招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 法官助理职位笔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5分,书记员职位笔试总成绩合格线为55分,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总成绩。报考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考生的笔试成绩(仅公布合格人员)请见附件1,面试人选名单请见附件2。 二、审判辅助工作抗压能力测试 全部招录职位所有面试人选均需参加审判辅助工作抗压能力测试,测试结果作为评价考生能否胜任审判辅助工作的参考。审判辅助工作抗压能力测试采取在线测试方式。未按规定参加审判辅助工作抗压能力测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时间:2022年11月12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 链接:https://examinee.igsoft.com.cn 本次测试有考试口令,口令会在测试前通过短信通知的方式告知。请面试人选留意短信通知。 技术支持电话:010-53679653、53653676、53653677 面试人选按要求凭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和笔试准考证号登录测评系统进行测评,独立、如实回答每一道题,答题时不得查阅任何资料,测试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3。 三、面试和资格复审     (一)面试 1.法官助理、书记员职位 时间:2022年11月25日(星期五)下午 地点:深圳人才大市场大厦1楼(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3039号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创新园)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携带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3)“粤康码”绿码; (4)“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5)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出示“粤康码”载明的核酸检测结果,或纸质核酸检测证明,或其它核酸检测证明材料); (6)本人填写并签名的《健康承诺书》(附件4)。 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携带以上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抽签。未能按要求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二)资格复审 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的材料主要有: 1.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暂未取得证书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同时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未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提交法律资格考试主观题合格成绩单; 4.获奖证书等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均验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不能当场提供的,可在办理正式招录手续时提供。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面试成绩,且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地点不提供打印、复印服务。 四、面试防疫注意事项 所有考生应当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落实各项防疫措施,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提前3天做好三天三检,早晚测量体温,自我观察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 (一)考生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参加面试: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面试报到时间为准)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37.3℃。 (二)具有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2.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4.不能提供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三)考生面试当天须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按要求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候考或面试期间如出现身体不适,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现场管理。 (四)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按缺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面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动态调整。如疫情变化,以我市最新防控政策要求执行。 考生如近7天有新增本土病例报告的省市和重点关注城市旅居史的,请务必提前与我院工作人员联系,了解疫情防控政策,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以免无法参加考试而造成损失,联系电话:0755-21050772,邮箱:459024373@qq.com。 五、其他事项 1. 考生报到后,将通讯工具等个人随身物品统一交工作人员保管,待面试结束后再取回,请不要携带贵重物品。 2. 考点不提供停车位,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及交通路线。 3. 根据工作安排,面试结束后,我院将尽快公布招录总成绩和体检人选名单,体检时间待定,请各考生密切关注我院官网。  附件: 附件1: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22年下半年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招录笔试成绩(合格部分).xls 附件2: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22年下半年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招录面试人选名单.xls 附件4:健康承诺书.docx 附件3:审判辅助工作抗压能力测试系统操作手册.docx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11日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概况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月7日挂牌成立,2018年4月2日受理案件,负责管辖龙华辖区内第一审刑事、民商事、执行案件以及知识产权行政案件。2019年7月15日获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龙华辖区内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全院设有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等7个审判业务部门,设有政治部(机关党委、督察室)、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等3个非审判业务部门,设有龙华和观澜2个派出法庭。

龙华法院立足“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发展定位,瞄准建设全国一流法院的奋斗目标,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司法办案、司法改革等各项工作,受到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建引领,成立机关党委,设立12个党支部和21个党小组,做到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全覆盖、党支部书记联系党员全覆盖、党员联系团员群众全覆盖,确保党建工作到边到底。狠抓司法办案主业。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办案质效始终位于全市法院前列。全力服务发展大局。法服务保障最优营商环境建设,高度重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民营经济更好发展。主动参与社会治理,深入推进“多元化解+速裁”工作,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快速化解。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及时将审判执行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反映给有关单位。全面深化法院改革。创新诉前联调“126”机制,率先上线运行“深圳移动微法院”,率先在全省开展跨域立案服务,率先上线运行庭审综合管理平台,率先在全市法院全面推行无纸化立案,率先在全市法院开展集约管理改革,智慧法院建设经验被最高法院转发。始终坚持司法为民。深入开展法官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活动,大力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先后在院本部和两个派出法庭设立24小时自助诉讼服务驿站,设立法律援助窗口,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各项规章制度100余项。率先推出青年法官养成计划,建立法官大会、专业法官会议、法官助理“助力站”等平台,不断提升各类人员的综合素能。广泛接受各类监督。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

自成立以来,龙华法院有多个集体和多名个人受到区级以上表彰奖励。被授予广东省“青少年维权岗”称号,深圳中院确定为“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改革试点法院”,家事纠纷“1633”柔性审判新模式、智慧诉服工作获评“筑安龙华十大平安建设事件”


领导班子

党组书记、院长:师玮同志

主持龙华法院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育元同志

协助院长分管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党组成员、副院长:冯健同志

协助院长分管刑事审判庭、司法警察大队;负责联系指导龙华人民法庭。

党组成员、副院长:曹勇同志

协助院长分管执行局、综合办公室。

党组成员、副院长:汪泽洪同志

协助院长分管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速裁庭;负责联系指导观澜人民法庭。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彭卫祝同志

协助院长分管本院机关党委、督察室,负责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芳同志

协助院长分管政治部工作。

综合办公室主任:马振军同志

协助副院长曹勇同志管理综合办公室工作、协助副院长李育元同志管理研究室职能中的重要综合文字材料工作。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吴庆林同志

协助副院长李育元同志管理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不含研究室)日常工作,牵头案件评查、发改分析工作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永强同志

协助副院长汪泽洪同志管理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速裁庭日常工作以及联系指导观澜人民法庭,牵头诉源治理工作。

 

 

 


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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