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委托摇号选定机构通知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委托摇号选定机构通知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委托摇号 选定机构通知   各在册司法委托中介机构: 根据我院近期司法委托的需要,依照我院《司法委托管理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就近期摇号选定司法委托机构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摇号时间: 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上午10时。 二、摇号地点: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6楼第十一审判庭。 三、摇号值班小组: 1.深圳市国咨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土地评估); 2.深圳市世鹏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顾问有限公司(房产评估); 3.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工程造价评估)。 四、摇号结果将在我院官方网站公布。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4年9月12日
简历变“商品”?倒卖个人信息获刑!
简历变“商品”?倒卖个人信息获刑!
招聘旺季在即,求职者满怀憧憬地向招聘网站投递简历,不料,部分简历落入不法分子手中,沦为牟利的“商品”。近期,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陈某通过虚假招聘方式,非法获取并售卖简历,累计获利4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 案情简介 陈某在某电商公司任职期间,曾擅自泄露十余份简历给公司客户。离职后,陈某发现贩卖简历信息的“商机”,遂萌发出假借招聘之名,售卖求职者信息牟利的念头。于是,陈某购买某公司招聘网账号,发布IT、新媒体等就业市场热度较高的虚假岗位招聘信息,累计获取上万份求职简历,这些简历均含有求职者姓名、身份证号、电话、主要工作经历等信息。 手握海量简历的陈某,将销售对象瞄准具有大量招聘需求的就业培训类机构,主动上门推销,并以每份1.5至3元的价格将简历卖出。短短三个月内,陈某非法获取求职者个人信息21349条,累计出售信息16302条,共计获利42561元。 2023年6月27日,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退还违法所得42561元。 法院审理 龙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无视国家法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向他人出售,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综合考虑陈某的认罪态度和退赃情节,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现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招聘平台作为求职的重要渠道,在提供就业服务的过程中,能轻易获取大量求职者个人信息,成为信息泄露的重灾区。 本案中,被告人陈某借助某公司招聘平台账号,获取大量简历信息并转手倒卖,从中非法获利,其行为严重侵害了公民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扰乱了正常的招聘市场秩序,应依法严惩。 法官提醒广大求职者,警惕虚假招聘信息,对于要求提供大量个人隐私信息的职位,应仔细核实企业真伪,切勿轻易发送个人简历,要时刻注意保护个人信息。 招聘平台作为连接求职者和企业的纽带,应当严审入驻企业资质,建立健全信息保护机制,为求职者创造公平、安全、可靠的就业环境。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委托摇号选定机构通知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委托摇号选定机构通知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委托摇号 选定机构通知   各在册司法委托中介机构: 根据我院近期司法委托的需要,依照我院《司法委托管理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就近期摇号选定司法委托机构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摇号时间: 2024年9月4日(星期三)上午10时。 二、摇号地点: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楼第九审判庭。 三、摇号值班小组: 1.深圳市中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 2.深圳市国鸿泰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房产评估); 3.深圳市全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程造价评估)。 四、摇号结果将在我院官方网站公布。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4年08月29日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概况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月7日挂牌成立,2018年4月2日受理案件,2019年7月15日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管辖辖区内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021年12月14日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集中管辖深圳市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家事案件。全院设有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等7个审判业务部门,设有政治部(机关党委、督察室)、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等3个非审判业务部门,设有龙华和观澜2个派出法庭。

龙华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公正与效率”永恒主题,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司法改革等各项工作,加快建设司法公信高质量彰显、司法服务高质量供给、司法品牌高质量引领的全国一流法院,受到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狠抓司法办案主业。完善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发挥民事审判定分止争作用,准确适用民法典。完善执行权运行机制,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法官人均办案数长期位居全市法院第一方阵,主要审判质效指标位居全市法院前列。全力服务发展大局。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数字经济审判中心、深圳涉外涉港澳台家事审判中心“双中心”服务格局,有关工作写入最高院《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龙华法院是该报告中唯一提及的基层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全面推行无纸化办案,完成全国首宗通过移动微法院区块链平台进行的证据核验,移动微法院工作经验入选深圳经济特区40年法治建设创新案例、获评深圳法院改革创新奖,并被最高法院总结推广。创新“融贯式”诉源治理机制,在全市率先推动基层治理平台与法院解纷平台实现对接联动,积极创建“无讼社区”“无讼数字园区”。扎实推进繁简分流改革,工作经验入选广东高院第三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案例。纵深推进跨境家事审判集中管辖改革,建成全国首家实行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家事案件集中管辖的审判中心。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完善一站式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率先在全省推行跨域立案服务,率先实现驻街道诉讼服务站全覆盖。完善构建12368诉服热线功能,开通特殊群体诉讼服务绿色通道。深入开展“法官四进”和巡回审判工作。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分层次分岗位全覆盖的队伍交流培训机制,创新打造法官大会、法官助理助力站、司法行政人员成长营、司法警察实战训练营四大平台。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

自成立以来,龙华法院多个集体和多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院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先后获评广东省“巾帼文明岗”“青少年维权岗”“全省法院先进集体”等称号。

领导班子

党组书记、院长:师玮同志

主持龙华法院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育元同志

协助院长分管综合办公室、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宝森同志

协助院长分管政治部(机关党委、督察室),负责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

党组成员、副院长:马玲同志

协助院长分管刑事审判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

副院长景晓晶同志

协助院长分管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速裁庭、司法宣传工作;负责联系指导龙华人民法庭、观澜人民法庭。

综合办公室主任:马振军同志

协助副院长李育元同志管理综合办公室工作 


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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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法庭用途 开庭地点 开庭开始时间 开庭结束时间 开庭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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