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在线诉讼指南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在线诉讼指南
一、预约立案:
1. 微信搜索“i龙华”微信小程序或扫码进入;
2. 选择所需预约业务和方便的时间
3. 填写相关信息
4. 点击“确定预约”
预约完成后请保存二维码截图或保存“我的预约”二维码方便后续到现场取号
二、网上提交立案申请的方法:
方法一:打开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sfw.gdcourts.gov.cn/,请在页面左上角点击用户登录进行登录,如果还未进行注册,请先行注册(注册时请务必把带星号“*”的选项都填好)再登录。点击工作栏上的“网上立案”按钮,根据页面操作就可以完成立案申请啦!
方法二:搜索“深圳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或扫码进入
温馨提示:请务必使用“深圳移动微法院”进行注册,广东移动微法院或者中国移动微法院等其他平台进行立案的,暂时无法同步相关案件信息。
三、立案所需材料清单
1、申请民商事诉讼应提交以下材料清单
(1)签名起诉状
(2)原被告双方身份信息或者工商信息等;如原告是公司,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管辖依据材料
(4)证据目录
(5)主要证据材料
(6)诚信诉讼承诺书
(7)当事人提交材料清单(原告、申请人用版)
(8)原告送达地址确认书、被告送达地址线索书
(9)财产保全提示书(民事)版本
(10)微法院首页实名认证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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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财产保全应提交以下材料清单
(1)诉前保全或仲裁中财产保全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3)申请人的委托代理材料(如有)
(4)保函或自有财产担保书
(5)下列类型的保全案件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商事仲裁中的财产保全案件,仲裁委向本院出具的查封函(由仲裁委邮寄)+仲裁案件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
②劳动仲裁申诉书、劳动仲裁受理通知书、劳动仲裁委向本院出具的函件复印件各一份
③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保全案件,推选代表人的,推举书要由全体签字,且要书面由代表人代为申请和处理申请仲裁保全等事项,须提供员工代表推举书原件(劳动站有模板)、员工代表身份证及其他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11)起诉状
(12)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
(13)原告送达地址确认书、被告送达地址线索书
(14)当事人提交材料清单
(15)诚信诉讼承诺书
(16)财产保全提示书
(17)原告本人及代理人(如有代理人)认证深圳移动微法院的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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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应提交以下材料清单
(1)强制执行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被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申请强制执行依据
①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
②本辖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出具的仲裁裁决书及双方签收的送达回证原件
(4)申请人的委托代理材料(如有代理人)
(5)财产保全提示书(执行)版本,如在诉讼中已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在提示书中勾选“是”,并提供《保全结果通知书》复印件
(6)申请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被申请人人送达地址线索书
(7)当事人提交材料清单
(8)执行收款确认书
温馨提示:如果需要申请恢复执行请先联系执行助理,再提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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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立案相关文书模板
四、缴纳诉讼费
立案成功后,龙华法院将通过微信小程序“深圳移动微法院”向当事人或者委托代理人送达深圳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诉讼费退费账户确认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当事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登录“深圳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我的案件——找到对应的案件号点击进入——查看缴费通知书(如果是委托代理人,需要将首页的身份切换为代理人才可查看代理的案件)。
具体缴费方式如下:
1、通过微信/支付宝扫描深圳市非税收入缴费通知书右上角的二维码进行缴纳;
2、通过关注深圳财政微信公众号进入“便民服务——非税缴费——扫描深圳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左上角的条形码”进行缴费;
3、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缴纳。
温馨提示:请注意看缴费通知书下方的缴款注意事项:选择转账时,无论市内外均须在转账单上“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或“备注栏”中完整抄写本通知书中斜体加粗的“银行转账缴款必填信息”即深圳非税及后面的数字串(部分手机银行不支持完整抄写备注,故不推荐使用),且不再填写其他无关内容,否则可能导致缴款失败。
五、联系法官或法官助理
方法一:登录“深圳移动微法院”——点击我的案件——找到对应的案件号点击进入——点击右下角“+”号——点击联系各方,勾选“法官”即可与承办法官联系沟通。
方法二:直接到法院现场,在诉讼大厅门口法官联络室进行电话联系,此项需要刷身份证原件,按照联络室的操作指南进行操作即可联系承办法官及法官助理。
方法三: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法院工作人员:
①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热线:12368
②执行服务热线:0755-21088075
六、提交新材料
立案成功后,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递交材料:
1、网上提交:登录“深圳移动微法院”——点击“我的案件”——找到对应的案件号点击进入——将相关材料上传(如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减缓免诉讼费、提交证据材料、上诉等)。
2、当场提交:立案后的诉讼材料递交到龙华法院院本部的材料收转窗口;执行材料请提交到执行局指挥中心。
3、邮寄提交:立案后,按照以下地址邮寄相关案件材料,并在邮件上务必标明案号、承办法官、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2号龙华法院。
七、办理退领诉讼费用
1、根据深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退付规程,退领诉讼费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退费表;
②退费申请书原件(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加盖公章);
③缴费票据原件或复印件[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或人民法院诉讼费专用票据(预收)];
温馨提示:非税票据开票指引:
微信搜索“深圳非税缴费”小程序,选择“通知书查询”,输入“206001015”开头的编码或者“440301”开头的非税通知书号码,在页面中“申请电子票据”,点击票据号码进入票据详情页面,长按图片即可下载保存。
④主体材料;
⑤已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或原件(如裁定书、调解书、判决书);
⑥收据(当事人是自然人的,需签名捺印,当事人是单位的,需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收据均应提交正式格式收据,并注明退款法院名称、案号、退款金额。
⑦特别提示:判决书有可执行判项的需先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是委托收款的,请咨询诉讼费退费窗口。
以上材料可扫码查阅并下载
2、退费材料提交方式
(1)现场提交:龙华法院诉讼服务大厅退费窗口现场提交退费材料;
(2)邮寄提交:
①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2号龙华法院
②收件人: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退费窗口
联系电话:0755-2105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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