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23-2024年度零星修缮工程预选供应商招标公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06-06  浏览次数:9435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我院拟选定5家施工单位纳入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23-2024年度零星修缮工程预选供应商。

一、工作内容

负责实施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年度零星修缮工程。

二、适用范围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实施。

三、服务合同

与预选供应商一年一签。

四、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明文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文件: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相关证书有效期在服务日期内。

5、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6、本项目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间内的;

3)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4)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修缮工程预选供应商承诺函》中承诺即可);

7、接受并签署《修缮工程预选供应商承诺函》;
8、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不接受任何外包的方式。

五、报名时间

202366日18时202361318

六、报名方式

具备相关资质要求的单位,于报名期间可到龙华区人民法院大浪本部大楼1137室提供所有的纸质投标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将所需材料原件提交查验的,作无效投标处理;经查验,供应商证明资料原件不符合资格要求或证明资料原件与投标文件内的复印件不符的,该供应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投标文件下载地址

详见下列附件。

八、供应商确定方式

由本院根据投标报名情况,通过摇号方式(线上或线下)确定5家预选供应商,具体摇号时间另行通知。

九、联系人:王钰水、18566791916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2号

邮政编码:518109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3年6月6日

附: 附件-零星修缮工程预选供应商招标文件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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