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309刑初161号二次怀孕公告

作者:王迪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14  浏览次数:1410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关于对罪犯郑静静暂予监外执行立案的

公告

20240309刑更11

罪犯郑静静19871124出生,汉族,户籍地址河南省沈丘县。现因被告人在怀孕期间,不适宜羁押2024328日,罪犯郑静静以上述病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经本院初查认为,罪犯郑静静的情况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受理条件。现将对罪犯郑静静暂予监外执行立案的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如对本院上述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告有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本院反映。

 

意见反馈方式:

电话0755-21087542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浪腾2号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刑庭

202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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