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309民初14895号 判决及追缴公告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309民初14895号
深圳世纪华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李相成诉被告深圳世纪华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被告你公告送达(2023)粤0309民初148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深圳世纪华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应当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李相成返还合同款项19800元;二、被告深圳世纪华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应当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李相成支付逾期利息(本金19800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23年10月23日起计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三、驳回原告李相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00元,由被告承担。原告已预缴受理费300元,由本院依法予以退还。被告应当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受理费300元,逾期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观澜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依据生效法律文书所载明诉讼费用负担情况,你应当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300元。限你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交纳(缴款方式详见下方《深圳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期满仍未交纳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注:本公告已于同日刊登在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联系人:杨助理 联系电话:12368/29164850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竹村永顺街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观澜人民法庭403室
深圳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 | |||||||||||
通知书号码:44030023000061526450 | |||||||||||
日期:2023年12月12日 | 金额单位:(元) | ||||||||||
执收单位名称 |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执收单位编码 | 827001 | ||||||||
缴款单位/个人 | 深圳世纪华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标准 | 数量 | 金额 | |||||||
103040201100 | 诉讼费 | 300 | 1 | 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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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叁佰元整 | ||||||||||
案号 | (2023)粤0309民初14895号 | ||||||||||
转账时必须填写的信息 (注:不可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第三方工具转帐) | 深圳非税44030023000061526450 | ||||||||||
深圳市非税收入代收专户 | |||||||||||
序号 | 账户名称 | 账号 | 开户银行 | 银行咨询电话 | |||||||
1 | 深圳市财政局 | 745864191277 | 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 95566 | |||||||
2 | 深圳市财政局 | 9558854000001513733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 0755-82407765 | |||||||
3 | 深圳市财政局 | 75591426371058801 |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 95555 | |||||||
4 | 深圳市财政局 | 44201501100058888886-1001 |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 95533 | |||||||
5 | 深圳市财政局 | 30200260000002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0755-22168125 | |||||||
6 | 深圳市财政局 | 443066285018150214877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 0755-88020466 | |||||||
7 | 深圳市财政局 | 410005000400048210000000001 |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 95599 | |||||||
8 | 深圳市财政局 | 337010151200000139010008 | 兴业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 95561 | |||||||
法院经办人: 电话: |
缴款注意事项:
一、非税收入缴款不支持ATM机转账。
二、缴款方式:1、直接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通知书上二维码缴款;2、关注“深圳财政”公众号,进入便民服务的非税缴款界面输入通知书号码缴款;3、深圳市内还可在上述代收银行任一网点通过柜台现金、刷卡、本行转账,或通过网银支付(部分银行已开通,网址:http://szfb.sz.gov.cn/ywpd/zfzcfssr/fszg)进行缴款,也可在其他银行以跨行转账的方式缴款;4、深圳市外也可通过转账或网银支付(网址同上)的方式缴款。
三、选择转账时,无论市内外均须在转账单上“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或“备注栏”中完整抄写本通知书中斜体加粗的“银行转账缴款必填信息”即深圳非税44030023000016513140(部分手机银行不支持完整抄写备注,故不推荐使用),且不再填写其他无关内容,否则可能导致缴款失败;如缴款通知书上有缴费截止日期的请提前一个工作日完成转账,否则可能因超时导致缴款失败;转账缴款失败的资金将原路退回。
四、缴款成功后如需查询已缴信息或获取电子票据,可使用微信、支付宝扫描通知书上二维码或进入深圳财政公众号查询、下载;还可通过广东省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http://dzpj.czt.gd.gov.cn/billcheck)输入票据号码查验或下载电子票据。
五、在缴款过程中如有其他不明事项,可直接拨打非税服务热线0755-83160036、执收单位经办人电话或代收银行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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