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件起诉须知
交通事故案件起诉须知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
请您在起诉时准备好以下材料:
1、起诉状原件
2、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3、当事人的委托代理材料(如有)
4、与原告相关的其他材料
(1)公安交警大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或当事人对事故处理达成的协议书
(2)发生车辆损害的交通事故案件:以车辆所有人为原告,提交行驶证复印件
(3)发生人身损害的交通事故案件:
①若受害人为未成年人,需列明法定代理人,并提供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如户口本、出生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②若交通事故致被害人死亡,由其法定继承人(如父母、配偶、子女)作为共同原告,须提交法定继承人身份证明。
③事故中受害人死亡的,应提供死亡证明书及火化证明;要求承担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被扶养人出生证明等。
5、与被告相关的其他材料
交通事故案件,原告可将驾驶人、车主、第三者责任强制险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1)以驾驶人、车主为被告:
①驾驶者的驾驶证复印件
②车主的行驶证复印件
注意:上述材料可向处理该交通事故的交警大队查询,或前往车管所打印驾驶员信息及车辆所有人登记信息
(2)以保险公司为被告:
肇事车辆的交强险保单,可向处理该交通事故的交警大队查询,如无法提供,须提交情况说明书
6、证据材料
当事人提交的书证用A4纸单面复印并整理成册,封面应为证据目录,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
7、当事人提交材料清单
详细列明所提交材料的名称、页数及份数,并在备注栏注明各项材料是原件或复印件
8、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原告送达地址确认书、原告提供被告送达地址线索书)
9、财产保全提示书(民事)
10、诚信诉讼承诺书
准备好以上材料后,将所有材料按照上述分类扫描成PDF并命名,
登陆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网址:https://ssfw.gdcourts.gov.cn)
进行网上立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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