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309民初16333号开庭公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11-09  浏览次数:1793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309民初16333号   

汪海闽、安徽积善家生物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原告深圳市比挺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汪海闽、安徽积善家生物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粤0309民初16333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二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8346元及逾期利息(以8346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从起诉之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2年12月27日17时00分在大浪七楼第二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 

 

法院联系人:王倩

电话:0755-21087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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