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309民初12827号开庭公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10-28 浏览次数:1967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309民初12827号
东莞市万鼎科技有限公司:
原告深圳市德福润滑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东莞市万鼎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粤0309民初12827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10660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336元(利息以每月未付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其中2021年7月份货款5460元自2021年9月1日起,2021年9月份货款5200元自2021年11月1日起,分别计至款项全部结清之日止,暂计至2022年4月20日为336元整,计算方式为5460*3.85%*150%/12*2+10660*3.85%*150%/365*50+10660*3.8%*150%/12*1+10660*3.7%*150%/12*3=336元);3.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以上1-2项合计:人民币10996元。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2年12月21日16时30分在大浪七楼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法院联系人:萧淑文
电话:12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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