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309民初14258号开庭公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11-03 浏览次数:2017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309民初14258号
余登华:
原告朱林江、深圳市昌达利焊接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余登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粤0309民初14258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其所欠货款人民币35030元及利息人民币1486元(逾期利息以3503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从2021年6月5日暂计至2022年7月13日,实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上共计人民币36516元;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气瓶损失16800元(600/个*28个);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本案诉讼费用。以上共计人民币53316元。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2年12月26日17时30分在大浪七楼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三日
法院联系人:李峻中
电话:0755-210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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