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309民初14998号开庭公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10-25  浏览次数:1943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2)粤0309民初14998号    

刘观平:

原告王成维与被告刘观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粤0309民初14998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帮我追回欠款3000元整。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2年12月19日15时15分在大浪七楼第二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法院联系人:韦姗姗

电话:0755-21050343

 

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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