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关于选用地质勘探单位的公告

作者:侯敏华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6-24  浏览次数:34299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关于选用地质勘探单位的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就观澜人民法庭审判楼工程实施地质勘探工程进行公开发布选用地质勘探单位的公告。
1、项目名称:观澜人民法庭审判楼工程
2、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光路西侧与新放路北侧;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项目规模及特征: 勘探打孔;
(4)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100%。

3、资质要求
(1)必须具备深圳市住建局核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深圳本地有经营场所;
(2)在市住建局信用公告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安全及质量问题;
(3)必须具有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4)未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报名的方式和时间:

凡具备深圳市住建局核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于2019年6月24日18时至2019年7月1日18时期间,到我院大楼1157室提供近三年地质勘探业绩文件与资质文件(纸质)。
6、 联系电话:0755-21050041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2号

邮政编码:518109

如对该项目有任何质疑,请联系我院采购工作人员罗先生,联系方式:13824378817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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