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309民诉前调20635号开庭公告

作者:刘小丹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28  浏览次数:371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30309民诉前20635    

梁卓君:

申请人杨晓威与被申请人梁卓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0309民诉前20635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65000元、利208元【自起诉之日2023614日)起至被告还清借款本息之日止(暂计2023714日)65000元为基数,适用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进行计算】。上述本金及利息共65208元。二、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合理费用由被告承担。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202401260930分在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2号龙华区人民法院本部九楼第三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法院联系人:刘小丹

电话12368

 

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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