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309民初8459号 开庭公告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309民初8459号
深圳市创晶辉精密塑胶模具有限公司:
原告奥美凯聚合物(苏州)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创晶辉精密塑胶模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粤0309民初8459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118514元。2.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3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1月1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以4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2月1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计算。以48514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计算,均暂计至起诉之日金额共1337.84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2年10月10日10时30分在大浪七楼第二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九日
法院联系人:李柳霞
电话:0755-21075947
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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