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民商事案件起诉须知
普通民商事案件起诉须知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
请您在起诉时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并准备好以下材料:
1、起诉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属于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且受诉法院有权管辖
□ 2、起诉状原件
①原告与被告的基本信息;
②诉讼请求;
③事实与理由。
3、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当事人是自然人的:
□ ①居民身份证、深圳市居住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台同胞回乡证等经与原件核对相符的复印件
□ ②经常居住地证明:公安局人口信息科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办理信息;或由居委会或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证明当事人从某年某月某日至今一直居住在深圳市龙华区某地,已居住满一年
(2)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 ①原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原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注册登记查询证明
□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查询证明
深圳市工商注册信息查询网站www.szaic.gov.cn、组织机构代码查询网站www.nacao.org.cn
注意:
□ ①被告为“三来一补”企业时,请将该“三来一补”企业和其外方单位列为共同被告
□ ②被告为分公司时,请将该分公司与其隶属的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 ③被告为个人独资企业时,请将该个人独资企业和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
□ ④起诉个体工商户时,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被告,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被告,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
⑤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被告。但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则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被告。
4、当事人的委托代理材料(如有)
(1)授权委托书原件
□授权委托书,请注明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及相应权限。
□ *原告为涉外、涉港澳台主体时,须提交经公证部门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或在本院工作人员前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代理人资格证明材料
A、律师代理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律师事务所所函原件(载明当事人名称、案由,不得以介绍信代替)
□②律师执业证复印件(验原件,律师证或者实习律师证过期、换证等期间无法立案)
B、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的须符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同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原件
□②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复印件
□③当事人的委托书
C、近亲属或监护人代理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户口簿复印件,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D、员工代理其所在单位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在该单位缴纳社保的社保清单
□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E、公民代理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应当提交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原件
□③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a.社会团体属于依法登记设立或者依法免予登记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b.被代理人属于该社会团体的成员,或者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位于该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c.代理事务属于该社会团体章程载明的业务范围;d.被推荐的公民是该社会团体的负责人或者与该社会团体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
□ 5、证据材料
当事人提交的书证用A4纸单面复印并整理成册,封面应为证据目录。
□ 6、证据目录
详细列明所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及份数,并在备注栏注明各项材料是原件或复印件
□ 7、原告送达地址确认书、原告提供被告送达地址线索书
□ 8、当事人提交材料清单
□ 9、诚信诉讼承诺书
□ 10、财产保全提示书
准备好材料后,请将所有材料按照上述分类扫描成PDF并命名,
登陆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网址:https://ssfw.gdcourts.gov.cn)
进行网上立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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