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起诉须知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9-25  浏览次数:6628  

离婚案件起诉须知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

请您在起诉时准备好以下材料:

1、起诉状原件

    起诉状中需明确诉求“解除婚姻关系”;有子女的,须明确子女归何方抚养;请求法院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较多时,请在诉状中写明财产价值,并在诉状后附上财产清单。

2、婚姻关系证明

1结婚证复印件或民政局出具的婚姻证明

2起诉解除事实婚姻的,请提交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离婚双方在1994年之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明

3曾起诉请求离婚,未获法院判决支持的,请提交盖有生效章的判决书复印件或生效证明。并在生效后六个月起诉。

3、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请求法院变更婚生子女抚养权的,请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或户口簿复印件

4、当事人的委托代理材料(如有)

5、证据材料

     当事人提交的书证用A4纸单面复印并整理成册,封面应为证据目录

6、证据目录

     详细列明所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及份数,并在备注栏注明各项材料是原件或复印件

7、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原告送达地址确认书、原告提供被告送达地址线索书)

  8、财产保全提示书(民事)

9、诚信诉讼承诺书

10、当事人提交材料清单

 

准备好以上材料后,将所有材料按照上述分类扫描成PDF格式并命名,

登陆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网址:https://ssfw.gdcourts.gov.cn

进行网上立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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