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起,进入龙华法院请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1-08  浏览次数:2882  


为严控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深圳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并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现将龙华法院调整有关诉讼服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要现场办理业务的,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1、从1月10日(星期一)起,所有外来人员进入我院必须从当事人通道经安检进入,并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指引,进行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无法出具、提供上述材料的,一律不得进入。

 

2、健康码显示为红码或黄码以及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请暂缓来访。请上述人员最迟在开庭前1个工作日与案件承办人联系,或拨打我院诉讼服务电话反映情况,以免耽误您的时间。

 

二、建议优先通过远程方式参与诉讼

 

如果您条件允许,请优先通过网络等远程方式参加诉讼。建议当事人及律师优先通过网络、邮寄等方式办理立案、缴费、提交文书、开庭、调解等诉讼事项,相关结果将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方式及时反馈。

 

因疫情防控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最新调整,我院将及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公告。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您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感谢您的配合。

 

(诉讼服务热线:0755-21050078)

 

特此通告。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2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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