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法院率先在全市法院借助“道交一体化平台”调解成功首宗案件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01-20  浏览次数:2871  


今年1月2日,我们龙华法院正式上线运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以下简称“道交一体化平台”),该平台连起交通事故处理的各个部门。

通过系统对接、数据共享、赔偿款项系统自动核算、调解协议模块化等,涉道交案件各部门、各方当事人可以在线进行一体化处理以下各事项:包括各方主体信息的录入和提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录入和提取、投保信息的提取、赔偿款项系统自动化核算、调解协议自动生成等。


“道交一体化平台”怎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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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出警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然后由交警、保险部门在道交一体化平台分别录入交通事故认定书、保险单上的基本信息。对于起诉到法院的交通事故纠纷案件,法官审查后认为符合诉前调解条件的,安排专业调解员对案件进行调解。调解员通过在“道交一体化平台”上输入原告身份证号码以及交通事故认定书编号即可提取到交警、保险部门上传的案件信息,然后通过上传证据,选择年度、地区和赔偿标准后,系统便可自动计算出赔偿费用及显示赔偿费用清单,为调解员调解提供参考。调解成功的,可借助该平台生成调解赔偿信息详情单及调解协议书。对于达成调解协议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引导当事人撤诉;对于达成调解协议但不能即时履行的案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道交一体化平台”作用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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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栗子)2019年10月19日,陈某荣驾驶一辆粤A牌轿车行驶至深圳市龙华区沈海高速福民路段时,车头与同方向前方的货车尾部发生碰撞,货车备胎脱落路面,造成张某驾驶的粤B牌轿车与脱落的备胎发生碰撞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查,张某驾驶的粤B牌轿车登记为深圳市某某运输实业有限公司所有,张某系该公司的驾驶员,本次交通事故造成深圳市某某运输实业有限公司车辆损失共计人民币8420元。陈某荣驾驶的粤A牌轿车登记为江某亮所有,该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且事故发生时在保险期内。因责任方未赔偿,故深圳市某某运输实业有限公司于今年1月7日向龙华法院提起诉讼。多元化纠纷解决中心法官通过对案件进行审查,认为本案符合诉前调解的条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便将其导入诉前调解程序,并指派深圳市保险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驻龙华法院调解工作室的专业调解员对案件进行调解。调解员直接借助“道交一体化平台”提取交通事故认定信息、车辆投保信息,系统自动计算赔偿费用显示赔偿费用清单,以上述详尽数据为基础组织当事人调解,经过一个多小时耐心地沟通、说理工作,深圳市某某运输实业有限公司当天就拿到了的赔偿款人民币8000元,并向法院申请撤诉。

龙华法院借助于“道交一体化平台”的强大功能,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成功调解该平台首宗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

龙华法院主动融入党委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借力智慧法院建设,打造“指尖上”的矛盾纠纷调处平台,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有效地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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